一、广东某高校教师江某某学术不端问题
--来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官网
经查,涉事论文:质量标准背景下高职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评《高职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J].林产工业,2021,58(04):133.(标注基金号71873016)存在委托第三方机构投稿问题、擅自标注他人基金项目的客观事实,论文唯一作者江某某应对上述问题负责。此外,江某某还应对在案件调查过程中藏匿证据的问题负责。
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六届三次会议审议,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24年第6次委务会议审定,决定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二条第三项、第四十三条第六项、第三十六条第一项,取消江某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5年(2024年4月9日至2029年4月8日),给予江启宇通报批评。
二、江西某高校刘某某等五名辅导员牟取不当利益问题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官网
2021年,江西某学院刘某某、赖某某、祁某某、李某某、张某某等五名辅导员在未向所在学院报告的情况下,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组织某二级学院5个班级127名学生参加"低压电工证"考试,从中获取中介费17145元。其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九项和第十项规定。
2022年4月,根据《江西省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刘某某、赖某某、祁某某、李某某、张某某五人受到记大过处分、取消2022年全年绩效考核奖金和两年内职称评定、评优评先资格等处理,相关中介费按有关规定退回,刘某某被免去某二级学院团总支书记职务。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