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工程学院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

作者: 时间:2020-09-21 点击数: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推免工作的相关的规定及东北电力大学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1.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激励我院在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是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保证。

 2.本办法所称免试,是指我院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必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本办法所称推荐是指我院按规定对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免初试资格报校研究生院;研究生院负责对报考我校的具有免初试资格的考生进行的复试和录取。

 3.推免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4.推荐工作,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选拔。在考生平时学习和实践能力综合测评基础上,突出对考生学习能力、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等的考查。

二、组织机构

  为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组,负责学院的推免工作:审定推荐条件、制定综合测评体系、推荐名额分配、审定初选名单、确定正式推荐名单等。领导组下设工作组,负责申请受理、材料整理汇总、接受学生咨询、申诉及处理等。专家面试考核组,负责推免生的面试考核工作等;审核组,负责申请人资格审核、人员审定等。

 推免领导组

 组 长:宋小囡、陈厚合

 副组长:杨 茂、李卫国、安 军、高

 成 员: 孙正龙、齐 冰、 、赵立权

 秘 书:于海薇、闻琪琰

 推免工作组

 组 长:高

 副组长:杨 李卫国

 成 员:于海薇、闻琪琰

 推免专家面试考核组(本成员仅作为参考,以实际参加人员为准)

 组 长:陈厚合

 副组长:李卫国

 成 员:王振浩 鲁志伟金恩淑、崔 杨、张

 秘 书:于海薇

 推免审核组

 组 长:宋小囡

 副组长:

 成 员: 娟、邢晓敏

    秘 书:王宏涛

  

  三、推免名额

  2021年电气工程学院推免名额为29人。按照学校分配推免研究生数量的计算方法,各系列硕士研究生推免名额分配如下:

 1 电气工程学院2021年推荐免试名额分配表

本科专业

硕士研究生类型

硕士就读学科

人 数

通信工程

学术型

信息与通信工程

    2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学术型

信息与通信工程

2

电子信息工程

学术型

信息与通信工程

2

智能电网信息工程

学术型

电气工程

2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转专业)

学术型

电气工程

4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实验班)

学术型

电气工程

3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卓越班)

学术型

电气工程

5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电气类)

学术型

电气工程

3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

学术型

电气工程

6


四、推荐

(一)推荐条件

1.推免生对象仅限于我校普通本科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及获得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弄虚作假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学习成绩优秀,基础知识扎实;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各项要求。

(二)申请资格

平均学分绩点、综合测评排名均列本专业前30%,通过国家英语四级水平考试,在校期间所学必修环节首次考试无不及格科目。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三)推荐程序

序号

工作内容

完成时间

1

学院成立推荐免试生工作领导组,制定《东北电力大学电气工程学院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方案》,并将推荐免试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上报校推免工作办公室。

921

2

向学生公开布置。

3

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东北电力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并向辅导员提交《申请表》(一式两份,含电子版)和奖励、证明材料,辅导员初审后交给学院推免工作组。

922

4

学院分专业对申请推免学生按照平均学分绩点,由高至低进行排序,由领导小组按不超过推免生名额的2倍确定初选名单,并将初审合格学生报研究生院备案。

923

5

将初选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学院网站公示3天(924日起),如有异议请向学院党委反映(64806618)。对有异议的学生,工作组重新复查,如发现弄虚作假或作弊者,将取消其推荐生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924

6

初选学生公示无异议后,学院组织面试,重点考核学生的专业知识、实践能力、外语水平、综合素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

927

7

学院推免试生工作领导组按照推免生的综合成绩分系列由高至低排序,按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推免学生名单,汇总表(纸质加盖学院公章同时上交电子版)、课程成绩单及有关成果与奖励证明的复印件报学校推免工作办公室

929

8

研究生院确定最终推荐学生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929

9

学校统一组织校内推免生复试

1012日前

10

校外申请免试生复试时间待定。


五、接收

 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公示无异议后,研究生院组织复试,复试合格后将推免汇总表上报省招办,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盖章,并领取验证码。考生凭验证码按时进行网上报名,并按时到规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未按时办理报名手续不能录取。

六、其他事项

 1.推免生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综合成绩=平均学分绩点×70%+综合测评成绩×15%+面试成绩×15%+竞赛加分

 平均学分绩点、综合测评成绩、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

 平均学分绩点(5分制)=(平均学分绩点(百分制)-50*0.1

 综合成绩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竞赛加分条件为在学校认定的竞赛中获得国家级奖励;学校认定的竞赛为:

 (一)“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二)高教社杯全国数学建模竞赛

 (三)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四)全国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

 竞赛加分标准见下表,不同类别竞赛项目可累计加分,但累计加分不得超过5分,同一竞赛项目,只以最高奖项计算一次,竞赛项目只认定排名第一的参赛者。

 

项目

级别(获奖等级)

加分标准(分)


国家级

特等奖

3.0

一等奖

2.0

 2.推免生工作实行公示制度。学院推免生监督工作由学院党总支负责(电动楼A403室,电话64806618)。如发现弄虚作假或作弊者,将取消其推荐生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
学院在选拔推免生时,确定候补名额(公示时应同时公布候补名单)(候补名额从卓越班、实验班、转系班中各产生一个),在正式推荐名额空缺的情况下,按卓越班、实验班、转系班的顺序递补。按候补身份推荐的学生,可同时联系接收单位。

 4.若申请名额空缺,经领导小组商定后,名额可转入其他系列。

 5.最终确定为免试资格的学生,必须按时参加硕士研究生报名,不能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统考,不再列入当年毕业生派遣方案。

 6.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我校研究生院要求办理报名等手续,未按时办理者不能被接收学校录取。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⑴课程考试有不及格的;

 ⑵毕业设计(论文)和实践性环节等成绩在良好以下的;

 ⑶受到学校纪律或行政处分的;

 ⑷毕业时未取得学士学位的;

 ⑸推免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电气工程学院

202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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